知荣明耻,明义守节,“知耻”而品端行正。人之有所不为,皆赖有耻之心,若无耻心,则无事不可为矣。”在廉洁教育警示案例中,不少落马官员在工作之初也是作风端正、能力出色的好干部,但其价值观、荣辱观逐渐在钱权的诱惑下产生了动摇,不再以违法乱纪、骄奢淫逸为耻,最终变得目无法纪、行无所止,亲手葬送了自己的政治生命。“士皆知耻,则国家永无耻矣;士不知耻,为国之大耻。”我们党诞生于国难当头之际,逆行于激流险滩之中,正是国家遭受外敌蹂躏的民族耻辱感让中国人“知耻而后勇”,激发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在党的历史上,无数个紧要关头都有革命前辈不畏强暴、挺身而出,他们正是以捍卫真理、保家卫国为荣,以背叛组织、变节卖国为耻。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以知荣辱为起点出发,进而明大义、知大德、守大节,不断锤炼党性修养,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
知足不辱,欲有所止,“知足”而宁静淡泊。方志敏在狱中写下《清贫》一文:“清贫,洁白朴素的生活,正是我们革命者能够战胜许多困难的地方!”周恩来总理也曾告诫党的领导干部:“物质生活方面,我们领导干部应该知足常乐,要使艰苦朴素成为我们的美德。”党员干部要明晰什么是真正的穷和富,什么是人生最大的快乐,做到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荣誉,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精神。“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一旦陷入对物质享受的欲望深渊,便容易因不满当下生活而铤而走险触犯法纪。党员干部在面对物质诱惑时要保持平常之心,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面对艰苦条件时要“在陋巷,不改其乐”,以乐观积极的心态迎接各种挑战,在为伟大事业而奋斗的过程中收获成长与快乐,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信仰和节操。
知止不殆,心存敬畏,“知畏”而行稳致远。腐败总是发生在掌权者失去敬畏之心的地方,党员干部需树立“知畏”意识,做到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敬畏人民”落实到工作实践中就是要树立鱼水相依的“群众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与群众打交道的过程中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敬畏组织”就是要敬畏岗位、敬畏责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明白“权力姓公不姓私”,绝不能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敬畏法纪”需树立底线意识,部分党员干部在工作实践中视规矩如“橡皮泥”随意拿捏,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长此以往便容易思想上放松警惕、行为上放纵自己,甚至滑向贪污受贿的深渊。广大党员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时刻绷紧“廉洁弦”,对一切腐蚀诱惑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高度警惕,在慎微中积尺寸之功,在自省中筑廉洁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