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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联村村规民约
发布时间:2023-01-13 10:44:33

为切实保障本村村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创造和谐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原则.经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议讨论通过,特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全体村民在玉联村党总支的领导下,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现代公民理念,积极参加玉联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学习活动。
第二条:村民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集体利益和正常生活秩序,不得参与一切败坏社会风气的行为。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交通、供电、生产等公共设施,不得在村民居住区安装噪声大的机械设备。
第三条: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四条:积极开展乡村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工作和“无毒乡村””文明乡村"活动,搞好乡村联防工作。
第五条:村民要积极配合治安巡逻,积极开展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对见义勇为者上报有关部门.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六条:人民调解工作要以事实为根据,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村民要认真学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条:村民应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倡优生优育。
第八条:每个家庭有义务保证其子女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凡十六岁以下少年儿童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辍学务农经商的,村委会及小组有权配合学校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完成学业。
第九条:村民要积极参与文明环境创建行动,打造整洁有序的公共环境。自觉讲卫生、护环境,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乱倒乱扔垃圾、乱泼污水、乱涂乱画、乱搭乱建.乱挂乱晒,不随地吐痰积极营造整洁优美生活环境。
第十条:提倡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实行殡葬改革,推行火化,不搞封建迷信。
第十一条:村民要文明礼貌待人,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提倡尊老爱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第十二条: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孝敬父母。外出务工人员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适时回家探望。
第十三条:倡导志愿服务。积极参与邻里守望、环境保护、科普、文化传播、关爱留守群体等志愿活动,助人为乐.扶贫助残。
第十四条:村委会实行村务政务公开制度。
第十五条:村民对村委会工作人员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十六条:对遵守本村规民约的家庭,本村委会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十七条:凡违反本村村规民约的居民,在年度内取消评先进。文明户,五好家庭等资格。

第十八条:本村规民约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党团员及各界代表参加监督,由村委会负责实施。

第十九条:村民对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应当自觉履行。

第二十条:本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