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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三招”助复兴
发布时间:2023-01-02 10:24:40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一章“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一文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新时代的征程上,全党同志一定要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拿出恒心和韧劲,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管出习惯、抓出成效”。
翻开新中国的发展史册,每一次突破都离不开党的正确领导,每一次崛起都离不开共产党人的辛苦付出,每一次腾飞都离不开群众的积极参与。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完成的,我们必须做足充分的准备、付出更多的努力、鼓起十足的干劲方能实现。
做足充分的准备,不打无准备之仗。事前准备、事中控制、事后总结是开展工作的不二法则,唯有踏踏实实做足准备功夫,才能防止在出现突发状况之时手忙脚乱、不知所措。基层工作,重在务实,难在坚持。走访慰问群众,应该确保走访对象的家底清、情况明;制定方案计划,应该确保贴近实际行之有效;撰写文案材料,应该确保数据准确资料真实;实施项目建设,应该确保施之有理建之有用。要学会在事前做好调查研究,做好评判分析,做好风险评估,少一些凭空想像,多一些实打实干;少一些临时发挥,多一些有备无患;少一些安于现状,多一些拼搏进取;少一些半途而废,多一些坚持不懈,凡事都应当做足充分的准备,绝不打无准备之仗。
付出更多的努力,筑牢思想的堡垒。人们常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因此我们应该从思想上进行升华。不断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坚守规矩意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到不越红线、不踩底线、不碰高压线。正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必须加强经典原著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文化内涵;加强党章党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加强道德法治的学习,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努力做一个政治上的明白人、行为上的老实人、作风上的干净人,让纪律意识在头脑里面生根发芽,让规矩意识在身体里面开花结果,让忠诚、干净、担当的思想堡垒固若金汤、坚不可摧。
鼓起十足的干劲,撸起袖子加油干。“中国梦”是我们每个人的“梦”,实现中国梦,我们义不容辞也责无旁贷。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的时候,是一个愈进愈难、愈进愈险而又不进则退、非进不可的时候。古诗有云,“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梦想是靠拼出来干出来实现的,而不是靠喊出来想出来完成的,我们应该学会借助“中国号”掌舵者凝聚起的磅礴力量,奋勇前进、砥砺前行;学会开启“复兴号”的“顶风船”,激流勇进、乘风破浪;学会搭上“初心号”的“红色列车”,全心全意为人民,一心一意听党话,坚定不移跟党走;我们应该鼓足干劲往前冲,撸起袖子加油干。
中国梦,伟大的梦,需要你,需要我,需要我们大家的共同参与。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投身于祖国建设的洪流之中,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接续奋斗、勇往直前。
rui芳: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是在重要历史关头召开的一次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是一篇光辉的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决议》强调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两个确立”是《决议》最重要的政治成果,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重要的政治成果,是指引我们奋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根本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①《决议》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为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贡献力量。
第一,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的重大意义。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②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我国宪法确认和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核心思想、主体内容、基本要求,以其至上的法治地位和强大的法治力量,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实践充分证明,我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治保障。我们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纳入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轨道,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第二,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区别于西方形形色色资产阶级民主的显著特征之一。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与西方所谓的“宪政”本质上是不同的。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我国宪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扬人民民主,集中人民智慧,体现了全体人民共同意志,得到最广大人民拥护和遵行,从根本上保证了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③我们必须不折不扣贯彻以我国宪法为核心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警惕和防范西方所谓“宪政”、多党轮流执政、“三权鼎立”等政治思潮的侵蚀影响,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让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更加充分地展示出来。
第三,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用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论述,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系统深入研究,不断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作用,积极参与国家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对我国改革开放和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实践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更好服务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