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调查核实后仍然具备待遇领取资格的人员,或被停发人员重新办理待遇领取资格确认且通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立即恢复发放并补发待遇。
那么逾期未完成养老资格认证
或其他需要恢复领取的市民朋友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停发后
应该如何申请
恢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申请恢复待遇申领的条件
参保人已提供生存证明佐料材料的;
退休人员刑满释放、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监外执行(假释)、无罪释放的;
异地社保机构已清理养老保险关系的;
失踪重现、户口恢复证明的;
其他需要恢复的情形。
办理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
户口簿;
恢复待遇发放的证明材料(如法院判决相关材料、失踪重现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操作指南
覆盖范围:全省除深圳外
01服务入口
进入粤省事平台,切换至所在地市,首页搜索“恢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进入服务,查看办事须知。
02填写参保资料
根据指引填写参保资料等信息,进行人脸识别验证登录并上传材料。
03提交申请
确认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申请。
04查询办事进度
成功提交后,在首页点击“我的”-“办事记录”查询办理进度。
粤仔再次提醒大家
符合领取条件的朋友
要记得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认证哦
每次认证时间间隔
不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