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坝村村民制度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爱党爱国爱集体,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行公民义务,着力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新体系,共建美丽宜居乡村,特制定本公约。
一、全体村民要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自觉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每个公民的义务。
二、打好脱贫攻坚仗,家家走向致富路。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止拉帮结派,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横霸乡里。
四、响应国家计划生育的政策,提倡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保障妇女儿童及特殊困难群众的正当合法权益。
五、提倡人人讲卫生,发扬“创文为我,我为创文”、“讲 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精神,严禁任何人在公共用地乱堆杂粪、杂物,门前屋后要保持清洁,不准在排水沟倒放沙土杂物,违者将追究责任,从严处罚。
六、美丽乡村 建设,爱护花草树木,禁止乱砍乱伐,保护青山绿水,实现生态文明。
七、人居环境整治,三清三拆三整治。村民民房建设及改造老房必须按村和有关部门规定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改建,房前屋后干净有序。爱护公共场所,严禁在公共用地乱占、乱建,更不能利用村前屋后零星土地、水沟、厕地、村道两侧等乱占乱搭乱建,违者强行拆除,并从严处罚。河、沟、溪、渠、塘,“五水”漂浮物及“五边”村边、路边、桥边、屋边、堤边周围垃圾杂物要及时清理,以免污染环境。
八、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严禁在集体用地乱挖乱填,违者要赔偿填复金并承担村规定的处罚,乱挖沙土,破坏自然资源和环境者,依法从严处理。
九、基层社会治理,提倡精神文明,做到互助互爱,邻里团结,邻居和睦,严禁打架斗殴,村民纠纷打伤他人的要负责医药费等费用并处治安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推进移风易俗,培育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我们倡议:一是厚养薄葬,丧事简办,二是崇尚节俭,婚事新办,三是破旧立新,勤俭节约,反对炫富铺张。抵制封建迷信、陈规陋习,倡树新风。
十一、生态文明建设;为绿化环境、美化市容村容,严禁任何人损坏公共设施和道路的一切花木,严禁在我村范围内乱张贴小广告影响村容村貌,违者按情节轻重从严处理。
十二、禁毒;禁赌,聚众斗殴,凡提供场所给予赌博者,按政府有关法规结合村规民约从严处理。消除毒品祸害,禁种、禁贩、於吸、禁制,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十三、为维护学校教学秩序,严禁校外人员进入学校寻衅滋事。学生及家长不得到校内闹事,违者按扰乱学校教学秩序论处。
十四、村道交通安全,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驾驶摩托车要戴头盔,内巷及拐弯处要慢速驾车,严禁任何人在村道路停放车辆,堆放建筑材料和杂物,违者要坚决制止,造成交通事故的要追究责任。十五、村民必须自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积极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共利益,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十六、经营、使用土地应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准擅自转作非农用地,不准擅自建窑、造坟、做生基、采矿、采石、挖沙、取土,不准擅自搭建临时设施、改变经营方式和内容,不准弃耕,不准破坏地力,不准侵占、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集体所有土地,不准对耕地实行掠夺性经营等。违者,视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十七、灰埕地及房前屋后的空地,都属集体所有,任何村民都不得乱建、乱占用,应由集体统一规划净化、绿化、美化村容村貌。
十八、村民住房建设用地的申请、审批,必须遵照上级市、区、镇有关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审批管理相关规定(或工作指引)执行。
十九、本村规民约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本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下坝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