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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组织基础
发布时间:2022-10-08 15:30:48
党章
规定,企业、农村、
机关
、学校、科研院所、
街道社区
、
社会组织
、人民解放军
连队
和其他
基层单位
,凡是有正式
党员
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
上级
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
党的基层委员会
、
总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
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
、
政策
,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
决议
,充分发挥
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积极
创先争优
,团结、组织党内外的
干部
和
群众
,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
任务
。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
马克思列宁主义
、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和
科学发展观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
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
学习科学
、
文化
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
党员素质
,增强
党性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
批评和自我批评
,维护和执行
党的纪律
,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
流动党员
管理。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
意见
,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
利益
,做好群众的
思想政治工作
。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
积极性
创造性
,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
优秀人才
,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
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
青年
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
国法
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
法规
和
人事制度
,不得侵占国家、
集体
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
犯罪行为
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