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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领会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
发布时间:2022-09-20 09:05:07

依法治国顾名思义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会议最重大的成果,就是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体现了深远的战略思维、鲜明的政治导向、强烈的历史担当、真挚的为民情怀。

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有些人会产生这样的疑惑: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核心,但又强调宪法法律至上,那么党的领导和法治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有人就此提出所谓“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少数人别有用心地炒作这一命题,其“醉翁之意不在酒”,实质是把党的领导和法治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最终达到否定、取消党的领导,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这种观点在思想上是错误的,在政治上是十分危险的。习近平总书记一针见血地指出:“‘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这一论断抓住了党和法关系的要害。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提出来的,把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们党提出来的,党一直带领人民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善于通过党的政策指导国家立法、执法、司法活动,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有序推进。历史和实践证明,党和法的关系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当年,苏共垮台和苏联解体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西方势力的鼓动下,苏联从宪法中取消了坚持苏共领导地位的第六条,结果是苏共领导成了“违宪”,最后只能解散,导致亡党亡国。这个教训极其深刻。在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法治。党和法不存在谁大谁小的问题,不能简单比较。

        全面依法治国,绝不是要虚化、弱化甚至动摇、否定党的领导,而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改善党的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