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及支出、债权债务、集体资产资源、收益分配等,镇经营管理业务主管部门须以统一规定的样式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群众公布。
二、每月10日前将上月财务收支等情况逐笔、逐项、及时、全面、完整的在固定公开栏内张榜公布。财务公开栏旁设立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
三、账目公开前首先由社理财小组对账目、凭证和实物、现金进行全面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对不合法的经济事项要坚决杜绝入账报销或公布,其经济责任由负责人自负。
四、凡属重大事项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包括土地的转让、租赁和土地开发、投资项目、基建工程、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和收益分配等,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报镇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五、涉及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基础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收益分配等重要财务事项以及多数群众或民主理财小组要求公开的经济事项,应及时进行专题明细公布。
六、对每年度的财务运行情况,镇经营管理部门要于次年的1月份进行一次全面的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