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揭东区 >磐东街道 >下寨村 >村级组织运作 >自治组织运作 >村(居)民自治 返回列表
下寨经济联合社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09 15:22:34

为贯彻落实《中共揭阳市委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和《揭阳市揭东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磐东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确保我村经联社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规范有序推进,结合我经联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会议精神,按照中央提出的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要求,以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的,针对村集体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资产在产权归属、管理运营和收益分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实施以“两清、三建、五落实”为主要内容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理清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边界和集体资产底数,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管理运行机制和收益分配制度。

二、改革目标

1、理清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家底。

2、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身份。

3、建立(股份)经济联合社,健全集体资产管理运行机制。

4、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健全收益分配制度。

三、实施步骤

(一)成立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小组

 长:林丽绵

副组长:许永光、许少英

 员:许永洪、许彦斌、许佳漫

(二)制定工作方案

结合我村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找准工作的重点、难点,制定改革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方案内容应括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基准日、清产核资办法、成员资格身份确认基准日、成员身份确认办法和资产量化方案等。有需要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成员代表选举办法及其权利义务等相关内容。

《工作方案》经工作实施小组村拟定、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进行公示,再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报送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后实施。

(三)开展政策宣讲培训(2020年12月31日前)

组织工作小组成员参加上级组织的政策培训;通过公开信、明白纸、宣传单、大屏幕、村内广播等形式向全村宣传改革政策和本村改革工作具体安排。

(四)清产核资(2021年2月28日前)

2019年12月31日为清查登记时点,以经联社为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对村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彻底清查核实,查实数量、分布、权属及其管理使用情况,登记造册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确定资产量化范围。按照资源性、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三个类别建立管理台账,健全完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清产核资结果向成员公示,并经村民(代表)大会确认。

清产核资工作原则上应广泛吸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程参与,本村根据实际情况,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协商确定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清产核资。

(五)确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2021年3月2日前)

1、成员身份确认基准时点。

本次改革的成员身份确认基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4时。

2、成员身份确认标准。

参照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揭东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指导意见的通知》(揭东府办[2018]46号),综合考量户籍登记、土地承包、居住生活以及对我村村集体贡献等因素,制定成员身份确认的具体标准。

3、成员身份确认的基本程序。

参照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揭东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指导意见的通知》(揭东府办[2018]46号),确定的基本程序开展本项工作。

1)调查摸底。(2021年2月1日前)

2)初步确认。(2021年2月1日前)

3)公示修正。(2021年2月10日前)

4)审核把关。(2021年2月10日前)

5)结果公示。(2021年2月22日前)

6)编制名册。(2021年2月25日前)

(六)资产量化(2021年3月8日前)

1、工作实施小组根据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确认成果,研究拟定本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资产量化方案,按照国家、省市区颁布印发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广泛征求意见、公示,初步制定制定资产量化方案和编制量化结果,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审议,留待成员大会最终审议决定。

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制定股权设置和管理办法,并依据股权设置方法设置股权份额,将以经营性资产为主的集体资产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权落实到户,建立股权登记簿,以户为单位进行管理并出具股权证书。股权设置以成员股为主,是否设置集体股和集体股比重由成员民主决定。股权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今后的新增人口,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

(七)制定章程(2021年3月12日前)

1、工作实施小组拟定《章程》、《选举办法》。

2、召开成员大会。

1)《章程》、《选举办法》、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确认的《成员确认办法》《成员登记管理办法》及成员清册、资产量化方案(份额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及量化结果(份额设置明细表)一并提交成员大会表决。

2)选举产生成员代表。

3、成员大会召开方式。

本经联社采用户代表出席的方式召开成员大会,根据本经联社实际户数289户,分成3个片区同时召开。成员大会(分片区)统一议题和议程,统一采用书面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统一提名表决通过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方式,分片区同时计票、集中汇总后,将计票结果同时在村公所中心会场公开宣布表决结果。

(八)健全组织(2021年3月20日前)

1、召开成员(股东)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监事会分别选任理事长、监事长。

2、登记注册。根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相关要件并提出登记注册申请,取得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完成赋码,并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

(九)发放权证(2021年4月10日前)

1、建立数据库。

将成员确认名单、资产量化结果建立电子数据。

2、建立股权(份额)登记簿。

在成员确认名单、资产量化结果建立电子数据支撑下,以户为单位编制建立股东股权(份额)登记簿。资产量化到人、确权到户,实行相对稳定的静态管理方式管理,一定周期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新增人口,可以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按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周期届满,可根据本成员确认办法予以确认,获得相应集体资产份额权益。

3.打印股权(份额)证。

在成员确认名单、资产量化结果建立电子数据支撑下,基于登记簿,打印由 揭阳市揭东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股权(份额)证、签章。

4、编制颁证清册,

以户为单位,制作好股权(份额)证颁证清册。

5、发放股权(份额)证

由经联社组织本经济经济组织户代表集中领取,理事长亲自颁发,领取人签收并按手印。

(十)巩固完善(2021年4月30日前)

1、整理收集档案

1)收集整理区级档案。

2)收集整理镇(街道)级档案。

以镇(街道)为单位,收集整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过程档案,独立立卷归档。

3)村收集整理村级档案。

以行政村为单位,分别整理所属经联社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部档案资料归档。按照经联社独立成卷的方式,将“十步法”全过程形成的资料、文件逐项整理立卷归档。档案分纸质文档、影像资料等。

2、档案主要内容

区级和镇(街道)级档案主要有与农村集体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相关的收文、发文、宣传资料、会议文件、统计报表、督察督办文件、群众来信来访文件、合同等。

村、社级档案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过程材料文件。

3、总结验收

1)编写总结报告

对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总结验收,包括区、镇(街道)、行政村和经联社以及聘请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均应形成总结报告。

2)开展区级自查

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全区自查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反馈。

3)查漏补缺整改

对区级自查反馈的问题开展查漏补缺工作,整改完善。

4)接受验收

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揭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全区加以整改完善。

4、加强股权权能建设

以本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验和教训为基础,逐步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权能工作,配套完善相应的制度。

5、加强信息化建设

运用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信息系统平台,进一步深化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信息化建设,将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股权流转、交易、继承、贷款抵押等功能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建立健全机制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