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火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5月1日。
二、禁火范围:揭东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区为禁火区域。
三、禁火规定
在禁火期和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个人应当自觉接受森林防火检查站的登记检查,并负有森林防火的责任和义务。凡阻拦、妨碍检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五、凡违反本禁火令者,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予以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或当地镇(街道)报告。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或3296339。
特此公告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