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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东街道潭角村“阳光村务”工作领导 小组职责
发布时间:2022-05-26 10:45:09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

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镇委镇政府关于“阳光村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3.抓好本村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4.抓好本村村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5.分析研究本村“阳光村务”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