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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粤康码”公共场所码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0 15:57:44
接上级 通知:近期各级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督查督办组将对各地各成员单位推广使用个“粤康码”公共场所码的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请各村、相关单位按照《关于转发<揭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行使用“粤康码”公共场所码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督导好辖区内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工业企业、电信运营商、餐饮服务场所、连锁酒店、旅店、宾馆、商场、超市、物业服务小区、住宅区、写字楼、建筑工地、公共场所、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公共体育场所、电影放映场所、医疗卫生机构、药店、农贸市场、金融机构、宗教场所、养老服务机构等各类民政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大厅、货运场所、分拨中心、其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人员出入较多的场所等场所推行使用“粤康码”公共场所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