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揭东区 >龙尾镇 >龙珠村 >村级组织运作 >自治组织运作 >村(居)民自治 返回列表
龙珠村村规民约
发布时间:2022-04-15 17:32:04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村委会拟定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供全体村民共同遵守执行。

一、社会治安

1、每位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藏匿罪犯及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应及时报案并上交公安机关处理。                        

          6、严禁制造、贩卖、吸食毒品,坚决与违法涉毒行为作斗争。

7、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损坏水利、交通、供电、通讯等公共设施。

8、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及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杜绝藏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等不法行为。

9、严禁无证砍伐林木,严禁恶意损害集体或他人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农作物。

10、严禁在禁养区内放养牛、羊、猪、鸡、鸭、鹅及其他造成环境和大气污染的动物。

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禁焚烧垃圾、山草、杂草、毁弃家私,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排查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寨防火配套设施建设,每个自然村旁至少有一口有水池塘,火灾发生时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定期检查村内、户内线路及用电设施,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5、加强村民安全用火、用电知识,提高村民消防安全意识。

三、尊老爱幼

1、养老敬老。百善孝为先,谁都要做老人,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老人在世时衣食住行应尽力满足,让老人过得舒心满意。

2、爱幼惜幼。孩子是父母亲的未来,更是祖国的未来。既生之则养之,让孩子们吃饱穿暖、住得舒服,有良好的课余学习环境,培养其成为社会有用的人才,服务社会、服务人民、光宗耀祖。

四、卫生公约

1、维护环境卫生,不准焚烧垃圾,做到家家户户房前屋后清洁卫生。

2、不准乱丢垃圾,生活垃圾须丢在垃圾桶,并做好垃圾分类丢放。

3、家禽家畜集中圈养,不得散养,狗必须栓养,对于死禽畜要深埋处理,不得影响环境卫生。

4、自觉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严禁将农药瓶、农药包乱丢乱放、防止污染。

五、建房

1、旧房、危房改建及各联社分配给村民的宅基地建房,应向各自联社登记后报村委会,然后报镇相关部门审批后方            能动工。

2、不准在人口田、自留地、承包农保区的水田、旱园、耕地、林地等建房,不准转让、转租给他人作宅基地使用,            违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修路

1、修桥铺路是行善积德,造福子孙的传统美德,提倡村民发现道路破损积极参与修补或及时向村委告知。

2、村因发展需要拓宽道路时,村民应积极主动配合,提倡热心捐资,造福桑梓。

七、卫生“门前三包”

1、包卫生,做到门前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污垢、无油渍或严重积尘;卫生设施完好整洁,无破损。

2、包绿绿化,管护好门前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及时清理门前花坛、花池内的垃圾杂物,不得在树干、树枝上钉钉            子和乱挂杂物。

3、包秩序,禁止乱挂晒、乱占道、乱堆放、乱张贴等影响市容秩序行为,禁止门前乱摆摊设点、乱挖掘等影响市容            秩序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