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坑村村规民约
为了推动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积极构建文明、和谐、幸福、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代表表决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1.每个村民必须认真学习、宣传、执行遵守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自觉履行每个公民的义务,响应政府的号召,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勇于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3.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到处搞拉帮结派,不准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遥惑众、搬弄是非。
4.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5.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得扰乱公共秩序,不得防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6.加强防火防盗,做好家居用火、用电、煤气的安全。
7.严禁毁坏、盗窃、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涉毒、嫖宿。严禁替犯罪分子藏匿赃物,积极揭发一切违法犯罪行为。
8.自觉维护公共财产安全,不得预坏水电、交通、电力等公共设施。
9.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关心集体,支持公益事业。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移风易俗,婚丧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
10.村民要加强道德修养,尊老爱幼,勤俭持家,弘扬中华民族美德,父母要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要尽赡养父母的义务,夫妻要相互相爱,禁止家庭暴力和虐待行为,不得歧视弱势群体。
11.实现门前“三包”责任制,义务投工,按户定责,包卫生清洁,保持自家干净整洁,维护公共卫生和村容村貌整洁,做到垃圾不乱倒,粪土不乱堆,污水不乱排。
12.村土地属村集体所有制,任何个人不得非法霸占为已,不得以个人利益进行土地变相买卖。
13.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及上级相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及损害四邻利益。
14.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委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行为。
15.严格执行信访条例,不违法违规上访。
16.本村规民约如有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的执行。
17.本村规民约经村民代表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