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护榕江渔业资源,根据国家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2022年相关水域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广东省2022年珠江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对我市榕江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我市管辖的榕江干流。
二、禁渔时间:2022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禁止作业方式: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除休闲渔业、娱乐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四、沿江有关渔业生产单位和个人要自觉遵守榕江禁渔期制度有关规定,共同维护榕江禁渔秩序。沿江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法加强禁渔期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捕鱼的单位和个人,对阻碍执法检查的人员依法严惩。
特此通告
揭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