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联村第七届村委会选举公告
第 7 号
2017年4月20日上午硕联村下乡村民小组在选举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过程中,发现存在委托投票现象,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规定,村民小组长实行户代表选举的,户与户之间不得委托投票,因此,为确保选举结果的公平公正,保障参选村民的民主权益,经村选委会研究决定并报镇选举指导小组同意,确认本次选举无效,需重新组织选举。
经村选委会研究决定,并报镇选举指导小组同意,定于2017年4月20日下午16:30至晚上19:30进行重新选举,选举采用召开下乡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过半数以上参选村民参加、以无记名投票选举方式,村民代表以得票多少顺序当选,村民小组长需获得投票参选村民的过半数赞成票始得当选,投票站设在下乡联社室,并设置流动票箱3个。
请参选村民互相告知,届时出席。
硕联村第七届村民选举委员会
二O一七 年 四 月 二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