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社会主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居民自治水平,加强居民自我管理,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制定居委居规民约,由居民共同遵守和执行。
1.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认真履行公民各种义务,团结一心为构建和谐社区作贡献。
2.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积极开展文明卫生工作,搞好镇区公共卫生,做到家家户户门前三包的环境卫生。
3.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好交通、水利、通信、供电、供水、生产生活、公共场所的设施。
4.居民之间要团结互助,相互尊重理解,和睦相处,礼貌待人,建立良好的镇区邻里关系,共建文明社区。
5.维护社会稳定,敢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制止违法,自觉远离邪教、毒品,自觉维护社会公共正义,树立良好的镇区社会文明风尚。
6.文明饲养宠物,遛犬要系宠物链,及时将宠物的粪便清理到垃圾桶,不要随地乱扔,更不要置之不理。
7.社区内车辆按规定有序停放,不得乱停乱放,不得占道停车,必须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8.厉行节约,节约用水、用电、用气,反对铺张浪费。简化、优化红白喜事流程,提倡文明治丧,禁止丧事活动影响他人。遵守殡葬法律法规,文明低碳祭扫。
9.疫情期间,做好家中的通风和消毒等防范措施,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不聚会,少外出,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10.居民要服从居委一级的组织管理,自觉遵守居民公约,不诽谤他人,不造谣惑众,不搬弄是非,不仗势欺人。要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附则:本居规民约由居委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