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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田东村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01-10 10:23:29
一、村民委员会设立财务室,由会计、出纳等人员组成,负责全村财务的核算,管理和监督,财务人员不得由村“两委”成员的直系亲属担任。
二、村财务室应按照相关规定,搞好经济核算,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为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提供决策依据,财会人员应自觉接受镇领导主管部门业务培训,检查和监督。
三、实行民主理财制度,村成立村务监督小组3至7人,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每月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审核,并张榜公布。
四、严格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村民委员会的一切经费开支必须实行“两笔”会签,接程序经财会负责人审批后,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审核。
1、生产性开支,开支在500元以内的,由财经负责人审批;5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内的,由村两委集体讨论审批;10000元以上至50000元以内下的,由村两委讨论后,经村财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理财小组)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2、非生产性开支,开支在300元以内的,由财经负责人审批;300元以上2000元以内的,由村财经负责人,村委会主任、书记会同审批;超过2000元,由村二委讨论后,经村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3、50000元以上生产投入,基建项目基集体福利公益事业开支,必须由村“两委”集体研究提出方案报镇审批,并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招标。
五、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管理,出纳员要加强现金管理,及时记好现金帐,严格收支手续,对不符合手续的单据有权拒付,做到收有凭支有据,严禁大白条,不挪用公款,不私自外借现金。
六、村级财务要进行年度审核和审计,审计内容包括年度财务计划,合同的监订和完成情况,账簿的设置,财务收支,现金有价证券,存款的管理,基建投资的经济效益及各类报表,农业税等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
七、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和村主要领导离任前,应对村财务进行一次审计,对村民委员会本届任期内财务工作做出总结,向村民会议报告,审计结果张榜公布。
财会人员要严格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带头执行财会制度,要建立健全财务会计档案,会计凭证、账簿、统计报表和其它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对忠于职守,廉洁奉公的财会人员要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犯财务制度的财会人员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