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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社区居民公约奖惩办法
发布时间:2021-12-24 10:24:30

一、 奖励条件

(一)行为规范准则

1、 爱国爱党、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讲究卫生,爱护公物,维护社区公共环境整洁。

3、 关心集体,敦睦邻里,创建和谐融洽社区。

4、 行为文明,举止有礼,做高素质文明市民。

5、 接种疫苗,佩戴口罩,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

(二)奖励机制:自觉遵守社区居民公约,按以上行为规范为准则,对表现良好的社区居民,进行表扬奖励。

1、由各居民小组组长提名,经居民代表会议通过的表现良好者,由社区居委会进行公示表扬。

2、由各居民小组组长提名,经居民代表会议通过的表现优秀者,将被评为“文明居民”,社区居委会进行公示表扬。

二、惩罚情形

1、 发表不当言论对国家、社会或他人造成影响的。

2、 破坏公物,损坏社区公共设施。

3、 封建迷信,铺张浪费。

4、 伤风败俗,参与“黄、赌、毒”。

有以上恶性行为者,经举报核实,证据确凿者,视情节进行处罚。首犯且情节轻微者,给予口头警告。屡犯者或者情节较严重者,将进行批评教育。如有违法行为,则报警处理。破坏公物,损坏公共设施的按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