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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溪街道港畔村救灾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1-12-08 10:55:33

为了认真作好农村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救灾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降低事故突发的规模和程度,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一)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工作遵循上级领导、统一组织部署的原则,成立我辖区内安全事故应急抢险领导小组。

(二)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

总指挥:江凯新;

副总指挥:江建福;

成员:江跃明、江锐炜、江呈海、江建沛

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江建沛

二、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4、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5、根据事故灾害情况,由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8、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时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9、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做到:

1、立即将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情况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并由其迅速分别转报上级部门。

2、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相关部门。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后,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行为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四、事故后应急

(一)安全事故发生后,农村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应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抢险情况报告上级部门。

(二)卫生安全队伍应当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

五、具体制度

1、值班制度。建立健全值班制度,遇有问题及时处理;

2、检查制度。每月由农村干部对所属区域单位及企业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

3、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农村干部及企业负责安全的人员参加调度会,总结一个季度的安全工作。

六、通信联络

总指挥:江凯新,联系电话:139 0276 9792

办公室:江建沛,联系电话:135 3929 5793                   

                       港畔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