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亨镇村(居)换届选举第一阶段工作
安排和说明事项
2017年4月7日—8日:
1、各村(居)召开换届选举动员会,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组织人员学习选举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和培训工作。
2、 各村(居)召开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研究讨论确定:1、村(居)选委会成员建议人数和人选。2、村民小组设置数额和村民小组正副组长建议名单。3、本村和各小组的村民代表数额和建议名单。4、村选委会、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的选举方式和选举村选委会时间(4月10日)、地点,确定计、监、唱票员名单。请于4月8日下午16:00前将上述前3项资料名单报镇选举办审核。
2017年4月9日:
1、村委会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1)通报村组织提出的村选委会候选人、各村民小组正副组长候选人、村民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2)表决通过村(居)选委会成员建议人数、村民小组设置数额、本村和各小组的村民代表数额;村选委会、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的选举方式,(村选委会建议采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投票推选方式)、时间、地点,确定监、计、唱票员名单。
2、会后公布第1号公告(见材料公告样式)
3、做好制作票箱、印制选票推选村选委会准备工作。
2017年4月10日:
1、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投票推选村选委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投票有效,按得票多少顺序当选)
2、召开选委会成员会议,做好分工,讨论确定无候选人投票选举日期(建议2017年5月3日)。
3、填写好村选委会选举结果统计报表报镇选举办备案。
4、公布2号公告(即选举选委会结果公告)。
2017年4月11日:公布3号公告(即选举日、选举方式、参选村(居)民登记公告)。
2017年4月11日至4月13日:
1、召开两委联席会议和村选委会会议研究制订村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包括选举方式、选举日(2017年5月3日)、日程安排等(建议本次换届实行无候选人的直接选举方式),确定推选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的时间地点、方式“三员”名单(4月20日),并报镇选举办备案。
2、发出“致选民一封信”。
3、组织人力进行登记参选村民工作,并于选举日前20天(即2017年4月13日前)公布参选村民名单,同时颁发参选证。
2017年4月14-17日:
以各村(居)民小组为单位组织人力进行人口、户数调查登记,并将户数及户主姓名在村民小组长选举日3天前(即2017年4月17前)上墙公布。各村(居)人口数及户数统计后汇总报镇选举办备案。
2017年4月19日(推选日前一日):
1、公布5号公告(即村民代表选举公告)和7号公告(即村民小组长选举公告)
2、做好制作有关选票(参考区票样)、票箱等选举准备工作。
2017年4月20日(推选日):
1、投票推选村民代表及村民小组长(村选委会主持)建议采用召开各村民小组会议采用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投票方式推选。村民代表按得票多少顺序当选;村民小组长需参会户代表过半数当选。
2、选举后公布6号公告(即村民代表选举结果公告)和8号公告(即村民小组长选举结果公告);
3、选举结果分别造册报区、镇备案。
说明事项:
1、村(居)选委会由7—11人组成(建议小村7人,中村9人,大村11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成员中如已被选举为村委会成员(差额候选人)的应退出选委会,空缺名额及时补选,以确保选委会工作正常开展。选委会主任建议由村(居)党总支书记或主要负责人担任。
2、参加推选村(居)选委会会议村民代表人员组成包括:①、现任村(居)委会成员②、第六(五)届村(居)民代表。
3、申请登记参选村(居)民如户籍不在本村的,应在公布参选村民名单前(即2017年4月13日前)从户籍地办理选民关系转移证明,并经向参选所在村申请同意,同时报镇选举指导小组备案,方可登记为参选村(居)民。
4、人口户数调查登记以派出所户籍底册及户口本为准。参选村民登记年龄界定以身份证为准,无身份证以户口本为准。
5、村(居)民代表和小组长选举可以同时进行,但应分别印制选票且是一次会议两次投票;
6、村(居)选委会、村(居)民代表选举结果登记造册表一式两份,一份报镇,一份村存档;村(居)民小组正副组长名册表一式三份,两份分别报区民政局、镇备案,一份村存档;
7、村(居)民代表要具有广泛性,其中女性要占代表人数三分之一以上,村民小组长原则上建议由“两委”成员经选举兼任。
8、各村(居)公告参考票样,顺序号数以实际阶段编排为准;
9、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期间,涉及有关选举的上报材料、报表、公告、选票等参照区下发样式,重新编排制作,统一用A4纸张打印;需盖章的一律用村党总支印章代章。
10、第一阶段各村(居)选举工作要做好6个会议记录:(1)确定选委会建议人员等事项党总支“两委”会议记录;(2)通过选委会成员候选人等事项第六(五)届村(居)民代表会议记录;(3)投票推选村选委会第六(五)届村民代表会议记录④选委会成员分工和确定选举日会议记录;(4)村选委会讨论制定选举方案等工作会议记录;(5)召开第六(五)届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两委”会、选委会提交选举方案等事项会议记录;(6)投票推选村民代表及村民小组长情况及选举结果会议记录。
新亨镇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