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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1-11-01 10:04:31


 

广大残疾人朋友及其亲属:

为了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保证残疾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做好残疾人证相关业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残疾人证。

二、具体办理流程如下: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2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镇街道残联办理申请。申请精神智力类申请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然后到指定医院进行鉴定,最后由区残联给予核发残疾人证件。

三、揭东区精神评残机构及医生

揭东区慢性病防治中心:黄玉昱、黄松熙。

揭东区人民医院:李大略、何育新。

市第三人民医院:钟湧江、李碧雄。

四、精神残疾一至四级可享受每人每月243护理补贴,有享受低保的三、四级残疾人可享受每月181元生活补贴。

以上均需本人或监护人向所在地申请。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祝您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