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从2021年9月份开始启动!欢迎大家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让我们一起为健康投保,让政府与我们一起分担医疗费用。
一、参保缴费时间参保缴费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逾期自误。
二、参保缴费对象本市城镇和农村户籍居民;各级在校学卡生和少年儿童;在本市暂住一年以上,且参加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非本市户籍务工人员都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三、参保缴费标准
(一)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五保、低保、孤儿、一二级重残、易返贫致贫人员等困难群众个人不需缴费,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
(二)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已办理职工医保终止手续的失业人员、新迁入统筹区户籍人员、中途转入统筹区就读学生、刑满释放人员、退役士兵等特殊群体,在当年医保年度内可以按规定中途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完成缴费后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三)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含)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其出生到参保前发生的医药费用给予报销;出生超过3个月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四、参保流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税务机关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公告》(2018年第28号),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一)2022年属首次参保的城乡居民须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可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或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和缴费手续。
(二)已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参保人可通过“广东税务”或“揭阳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税通、自助办税终端和银行网点(农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粤省事等渠道进行缴费。
(三)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员、低收入家庭、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320元)统一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